在父親還沒離開我們之前,姊姊就立下志願,兢兢業業,一步一腳印的奮鬥,一心想繼承父親衣缽,為父親的晚年失志,爭一口氣!姊大我四歲,理所當然最疼我這唯一的小弟,但現在回想起來,卻很汗顏,因為,在她一度最落寞的時候,我卻為了自己的「堅持」,離開家裡,返回台北工作…而當多年後,我終於真正「回家」的時候,這才了解,她辛苦維持十幾年的婚姻,終究因為她對事業的執著與奮鬥,已正式草草收場…
算了一下,當那幾年,姐姐婚姻最低潮的時候,我的確不常在家,聽媽媽說,最後她簽字時,還是二哥陪她去的…向來神經很大條的她,其實是最受不了拖泥帶水的事情,但那個簽名,我知道她卻是百般不願意的,後來聽她說,在最後確定對小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之後,不管協議書上寫了什麼囉哩八嗦的條文,她說,就都簽了再說吧!…或許,那是個對誰都好的結局,即使她們那個曾經人人稱道,「青梅竹馬」愛情長跑的故事,再美,再動人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