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8年底結束美國的放浪四年,返台後就一直嚮往來到這個較之港都,更五光十色不知幾倍的大都會,尤其是在十多年前那個較之現在又保守封閉不知幾倍的年代,掌握口袋剩餘的青春籌碼、手拎行李尚存的憧憬希望,彷彿只有在這裡,才有機會延續跨洋帶回的「真我的星火」,才能呼吸相對「自由的空氣」…說穿了,不就是想擺脫傳統觀念的束縛、逃避家族家人的壓力…
而26年前的夏天,一頭栽進豪賭青春的愛情遊戲、沈溺永無止境的幸福追尋之後,經歷了許多不堪回首的貪、瞋、癡、怨,付出多少心疼不捨的真、純、傻、憨…卡在「不惑」與「知天命」之間,還剩多少閑情逸致,回味像這樣的感動:真誠、瘋狂、深深地愛一個人,彷彿世界重新開始,一心要成為他的夢想、他的希望、他所需要的一切,陪伴他:浴海之藍、登山之翠,徜徉於穹蒼之下,直到天空崩塌?…人,真的不癡狂就往少年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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