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起一位朋友的故事:他應剛交往不久的對方的要求,放棄北部的一切,搬到高雄一起生活,但在他入住後不到兩個星期,對方卻開始為了另一個人,深夜晚歸... 雖然後來結局不算太壞,兩人溝通後達成協議,從曖昧的情人關係,回歸成明朗的友誼,只是…即使一方終究能放得開,但對方放得下嗎?…
朋友淡淡說著他們的故事:說對方不惜跟他打架,也要阻止他夜半酒醉後說要出門走走…說對方一拳打痛在他的上臂,他淚崩,心也碎了…說分手後對方依然最愛吃他煮的麵條,但說他告訴對方:他再也煮不出跟以前一樣好吃的麵了!因為,愛的感覺已經消失,麵的味道,當然不會再一樣了!…
一個讓人最「難受」的情境,是當一方已經心灰意冷,決心離開時,另一方這才開始不捨不忍,不願放…【待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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