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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出於自願的結束一段感情,要多久,才能放下傷痛、釋懷牽掛?古早時候盟約一生、情牽一世,所以要終生糾纏?凡事講求速度的現代,只要兩三年?兩三星期?還是兩三天?… 我想最精確的的答案,應該就是:「沒有答案」吧!

即便是同一個人的每一次的結束感情,也因為人的不同、時空的不同、自己也不再是相同的自己,情況、結果,當然也就不同…問題是:那如何才算是放下?釋懷?… 當半夜醒來想到那個名字時不再心痛、不再淚流?當半路看見疑似他的背影,不再以為是他?不再刻意迴避?還是當某天一覺醒來時,不再想起自己還想著他、已忘記自己早忘記他這件事的時候?心,就自由了?!…

越去想,感覺就會越久,那問題是:要如何不去想?…我能想到最好的方法,大概就是:想辦法轉移注意力!比如說,找很多事讓自己很忙…比如說,讓自己的心放假去流浪…比如說,最直接實際的:繼續尋找,或等待,下一個吧!… 

 

 

補充:Mariah Carey 1990年一鳴驚人的首張同名專輯裡的第二首單曲,同時也是她的第二首冠軍單曲,進Top100之後只花九週就奪下冠軍,停留三個星期!

歌詞MV: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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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盛夏壯年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